項目名稱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瑞昌油庫安改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該分公司7105油庫(瑞昌油庫)由于瀕臨長江,地處長江經(jīng)濟帶,因長江**問題,碼頭收油管線原有頂水作業(yè)因產(chǎn)生過多的油污水而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為了提升油庫碼頭收油管線的**操作,2020年6月該分公司建設了7105油庫碼頭鋼引橋收油管道放空改造項目并進行了試運行;該項目總投資293.75萬元人民幣。該項目已于2020年3月4日取得瑞昌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出具的項目備案通知書,文號:JG2020-360481-59-03-003155。該項目于2020年7月由江西安達安全評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安全驗收評價并出具了正式報告?,F(xiàn)因海事部門要求,躉船上不允許放置儲罐,需拆除現(xiàn)有2座10m3放空罐,并盡可能清空閥門室至躉船2根DN200收油管道內(nèi)油品(單根長70m,約2.2m3),所以建設單位需對該已經(jīng)過安全驗收評價后的項目進行安全整改。因此設計單位(哈爾濱天源石化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依據(jù)建設單位(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委托,針對海事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要求及建設單位的瑞昌油庫安改項目方案設計任務書于2021年8月編制完成瑞昌油庫安改項目設計說明及相關圖紙。該瑞昌油庫安改項目于2021年9月完工并進行了試運行。 | |||||
委托單位聯(lián)系人 | 張建軍 | 聯(lián)系電話 | 135070224483 | |||
項目組長 | 馮美海 | 技術專家 | —— | |||
報告編制人 | 馮美海 | 報告審核人 | 李重陽 | |||
技術負責人 | 黃伯良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吳秋枝 | 參與評價安全評價師 | 戴立平、朱洪忠、鄒昌鎧 | |||
現(xiàn)場工作人員 | 馮美海、朱洪忠 | |||||
主要任務 | 現(xiàn)場收集企業(yè)基本信息,對企業(yè)周邊企業(yè)及裝置配套安全設施、安全生產(chǎn)管理、應急管理、前置條件等進行了實地檢查,采集現(xiàn)場影像資料。通過對企業(yè)周邊環(huán)境、總圖運輸、工藝技術、原材料、裝置裝備、設施及電氣、消防設施、應急設施、公用動力配套的安全狀況進行勘察,辨識危險有害因素,進行風險程度評價,法規(guī)標準符合性評價,提出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對該企業(yè)安全條件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范等進行了判定,得出風險評價結論。 | |||||
現(xiàn)場工作時間 | 2021.9.7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1.9.26 | |||
其它 | 1、該安改項目中涉及的物料,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辨識,該項目涉及的汽油、柴油屬于危險化學品。汽油的危害性類別為:易燃液體,類別2;生殖細胞致突變型,類別1B;致癌性,類別2;吸入危害,危害水生環(huán)境-急性危害,類別2;危害水生環(huán)境-長期危害,類別2。柴油的危害性類別為:易燃液體,類別3。其中汽油屬于**重點監(jiān)管危險化學品且該項目涉及的汽油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范圍。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品、監(jiān)控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 2、依據(jù)《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辨識,該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該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有:火災爆炸、觸電、中毒與窒息、坍塌、高處墜落、淹溺、機械傷害、物體打擊、灼燙、其他傷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噪聲危害、高低溫、照明及采光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管理缺陷和環(huán)境不良。 4、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瑞昌油庫安改項目所涉及的設備設施及管線安改工程按照設計要求施工,現(xiàn)場情況與設計圖紙一致,符合**相關標準及設計的要求。本安改項目依托企業(yè)原有安全管理體系,企業(yè)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分別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chǎn)企業(yè)主要負責人考核合格證和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安改項目所依托的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瑞昌油庫(7105油庫)及碼頭現(xiàn)有的安全裝置和安全防護措施及本次安改項目涉及的設計范圍內(nèi)的主體安裝工程在落實本安評報告相關對策措施及建議后方能滿足安全運行要求,風險方屬可接受程度,其運行方能夠滿足生產(chǎn)安全要求,具備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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